小白 发表于 2020-12-22 16:16:29

[12.22] 关于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

各乡镇(区、办)、各单位:    目前,冬季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任务艰巨,春运将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,为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,切实做好春节前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》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一、新冠疫苗接种人群范围:1、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;2、口岸装卸、搬运、运输等相关人员;3、保障冬奥会一线工作人员;4、“三道防线”一线工作人员;5、雄安新区建设重点保障人员;6、铁路、民航、公路等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;7、因公、因私出国工作、学习人员;8、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;9、医护人员、疫控人员等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;10、隔离场所工作人员;11、进口产品的搬运、加工和销售人员;12、社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,如政府机关、公安、武警、消防、社区工作者等;13、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从业人员(食品、水、电、暖、煤、气等行业从业人员);14、城市服务人员,如交通、物流、环卫、殡葬、通讯等行业人员等。 二、新冠疫苗接种程序和价格。国产新冠病毒疫苗尚未正式上市,此次接种安排为疫苗紧急使用。紧急使用阶段,疫苗接种按照知情、同意、自愿的原则开展。每人接种两剂次,间隔2-4周,年龄18-59周岁,每剂次疫苗200元,共需400元。实施接种时,已登记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接种,指定接种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相关的接种服务费。 三、新冠疫苗接种时间、地点。我市开始接种时间视疫苗生产企业供货情况决定。开始接种前,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乡镇(区、办)、单位,组织接种人员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。 四、工作要求:1、各乡镇(区、办)、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、行业管理的原则,对本辖区、本主管行业内的接种人群进行摸底,按照上级确定的接种人群范围,对调查摸底出的重点人群登记造册,填写《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接种人群摸底登记表》。
2、各乡镇(区、办)、各单位要在本辖区、本主管行业内做好宣传发动,对有意愿接种的重点人群做好政策解释工作。
3、各乡镇(区、办)、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23日(星期三)上午12:00前,将《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接种人群摸底登记表》(附件)与接种人群每人400元的疫苗采购费用交至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(联系电话:7238361,邮箱:bfjm@163.com),由霸州市疾病控制中心与疫苗生产企业统一采购。
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2月20日

冬去春来 发表于 2021-1-10 04:20:04

怎么回事?国家三令五申此疫苗免费接种,霸州市却收费400,不属中国管辖?霸州防疫站霸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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